清风隆德
隆德:“严”字当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隆德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规定要求,以“严”字当头,高质量推动巡察“后半篇文章”。
严反巡察发现问题及意见建议。在巡察反馈问题时,采取“集中”和“一对一”反馈机制,向各部门(单位)集中反馈前六轮和第七轮巡察医疗卫生系统发现的49条、28条共性问题,对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严肃集体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分管县级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委监委和组织部相关室负责人参加“一对一”反馈会议,明确各自的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扎实开展整改,持续释放整改从反馈开始的强烈信号。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对照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工作,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严审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报告。在审定整改方案和报告时,采取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四方联审”机制,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整改成效明显,审核时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等情况,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组织审核巡察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报告4次,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进一步提升了巡察整改规范化水平。
严督巡察整改过程和进度。在集中整改期内,采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检查和“全覆盖”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制,纪委监委联合组织、宣传、巡察等部门,通过指导、检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跟踪监督,做到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同时纪检、组织部门相关科室派员“全覆盖”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检查4次,列席11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进一步提升了巡察整改质量。
严评巡察整改质效。在巡察整改结束后,采取领导小组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和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机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听取每轮次每个单位的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县委常委会听取每轮次的整改进展情况综合汇报;同时专门成立整改成效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核查、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综合评估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今年以来,领导小组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4次,组织开展整改成效评估2次,指出问题20余条,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隆德县纪委监委)